最近有小伙伴表示自己在国外通过EMS邮寄了物品到上海,本以为能够顺利送到收货人的手上,可没想到其实有部分邮件却被邮局移交至海关,并且邮局的工作人员还通知要进行报关交税才能把物品拿出来。自己表示很疑问,自己该如何才能报关?邮局EMS的工作人员能帮忙代理报关吗?
据小编了解,目前中国邮政是没有代理报关这项业务的,工作人员通常只负责将物品运输到目的地。那么ems邮政报关对于个人邮递物品有哪些规定?关于申报又有何要求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个人邮递物品是指按我国海关的规定属于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进出境旅客分离运输的行李物品、亲友间相互馈赠的物品和其他个人物品。如果是要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应该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我国海关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管理原则是:既方便正常往来,照顾个人合理需要,又要限制走私违法活动。
也因此原则,海关还规定了个人每次邮寄物品的限值和禁止、限制邮寄物品的品种。而对于邮寄进出境的物品,海关也将依法进行查验,并按章征税或免税放。
关于个人邮递物品具体规定如下:
1、如果是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该按照货物相关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2、如果是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如果邮包内仅仅有一件物品是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但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3、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将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4、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关于申报具体有以下几点要求:
1、非个人邮递的物品、货样需要提交形式发票,形式发票的内容应包括收、寄件人姓名、公司名称、地址、品名、数量、价值、产地等,并提供收、寄件人的电话号码。
2、 物品类EMS邮件应在详情单CN22栏目内和CN23报关单相关栏目内使用英文清楚、详细填写内件品名、数量。
3、 正确、合理申报价值,并清楚地填写在邮件五联单、报关单和形式发票(商业发票)上,申报价值应一致。
小伙伴们,在进行EMS邮政报关时一定要准备好如快递单或者手机短信截图(扫描件即可),货物信息等海关要求的相关资料哦。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EMS邮政报关的一些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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