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登录 / 注册

网站地图

广告 广告

• 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新闻资讯 > 综合物流 >正文
  • 阅读量

  • 收藏
  • 480
  • 分享

首批关税排除清单出炉 自9月17日起实施

  9月11日下午,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以下简称税委会)公布了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包括两个清单16项商品,自9月17日起实施。

  5月13日税委会公布《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从6月3日开始接受申请算起,到今天不过三个月刚出头,这份清单的出炉,除了高效,还有哪些看点值得关注?

  看点一:最大程度缓解行业困难,减轻申请主体痛感

  《试行办法》出台时,有关专家就解释过——中方对美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根本目的不是为了收取企业关税,而是要通过关税这种反制手段来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人民利益——这是采取排除措施的逻辑出发点,也是中方制订具体申请办法的思考依据:

  1.“对事不对人”。从清单本身来看,中方排除的是商品,而不是某个企业。因此,只要被纳入清单,不管有没有提出排除申请,相关商品的进口企业都能享受到排除措施,可以说是“一人栽树,大家乘凉”。

  2.功能性指向明确。排除申请是否能通过?审核标准主要有三条,第一条“寻求商品替代来源面临困难”是为了确保反制效果,除此之外,第二条第三条都是为了减少对申请主体及相关行业的损害,重点是保护好自己、降低贸易战痛感。

  3.切实关注民生。16项商品主要就是三大块:一是与农业及畜牧业密切相关,包括虾苗、紫苜蓿粗粉、其他紫苜蓿、鱼粉、各种杀虫剂、饲料用乳清;二是工业生产原料;三是包括抗癌原料药在内的医疗用品。其共同特点是可替代性低、多为原料及中间品、与日常生产生活关系紧密。

  4.申请主体广泛,保护面广。根据《试行办法》,不仅是中国国内的企业,在华企业和行业协(商)会等各种利益相关方都可以成为申请主体,从最大程度上保护国内相关产业链供应链,也是对营商环境和行业人心的稳定。

  看点二:注重“用户体验”,细节方面考虑到位

  1.排除申请商品的颗粒度方面具备选择权。申请主体在申请排除时,可以选择对8位税则税目下的所有商品申请整体排除,也可以选择单个商品分别排除,申请的操作界面也比较友好。

  2.主动保护申请者的信息安全。对于大多数国内的企业和行业协(商)会来说,申请关税排除这样的实践还是新鲜事,难免担心泄露了商业信息,税委会的“贴心”安排则是——申请主体填报信息仅限于关税排除工作所用、未经申请主体同意不会向第三方公开、专家匿名评审且不得引用相关内容——有这样的程序设置,再加上首批相对可观的“通过率”,预计将对未来的排除申请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有关专家表示,列入第一次关税排除清单的16项商品共涉及近300份有效申请,占企业申请总数的近三分之一,这个比例还是很可以啦!)

  3.排除决定有溯及既往的效力。根据《公告》,此次排除清单公布,除了自实施之日起在未来一年内把加征的关税干干净净全取消了,对部分商品还有另一个利好消息——排除追溯期可以上行,具备退还税款条件的,对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这无疑是给相关行业和企业吃下了一颗大大的定心丸。

  看点三:时间节点意味深长

  前面说过,从6月3日开始申请到现在,不过三个月出头的时间,再加上咱们此前从来没拿“关税”打过仗,客观来说,实践经验是相对有限的,为什么能在这么短时间里拿出成果?除了想给国内的行业企业分忧解难的迫切,时间节点上也是用心良苦——

  去年中秋节,美国2000亿关税落地,给国人的团圆佳节添了堵,眼看又是中秋,咱们中方的关税人,就是要以自己的方式、用自己的努力,在今年中秋节之前给企业、给行业、给市场送上一份让人安心的大礼;

  10月份中方代表团还将赴美举行新一轮磋商,当下双方互释善意是相向而行的有力证明,也是此前双方经贸高级别磋商牵头人通话中提到的“为磋商创造良好条件”的实际行动。

  中秋将至,希望税委会的这份大礼包能给更多人带来信心,能为中美双方平心静气解决好当前问题注入更多可能性。

       本文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九州物流网(http://www.wl890.com)观点,如有侵权可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