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卸货物是指未列入进口载货清单、运单的货物,或者多于进口载货清单、提单、运单所列数量的进口。那么关于进境货物溢卸误卸又有哪些规定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进境货物溢卸误卸规定
1、溢卸进境货物,由原进口货物收货人接受的,原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向进境地主管海关申报,并提供相关的溢卸货物证明。如属于国家限制进口商品的,应提供有关的许可证件,海关验核后按规定征税放行货物。
2、对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要求以溢卸货物抵补短卸货物,应与短卸货物原收货人协商同意,并限于同一运输工具、同一品种的货物。如非同一运输工具、或不同航次之间,以溢卸货物抵补短卸货物的,只限于同一运输公司、同一发货人、同一品种的进口货物。同时,对上述两种情况,都应填报进口货物申报单向海关申报。
3、误卸进境货物
(1)如属于应运往国外的,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要求将误卸货物退运国外时,经海关核实后可退运至境外。
(2)如属于运往国内其他口岸的误卸货物,可由原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就地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进口申报手续,也可以经进境地海关同意按转关运输管理办法办理转运手续。
4、对进口溢卸、误卸货物,原收货人不接受或不办理退运手续的,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可以要求在国内进行销售,由购货单位向海关办理相应的进口手续。
5、溢卸、误卸货物属于危险品或者鲜活、易腐、易烂、易失效、易变质、易贬值等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的,海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提前提取变卖处理,变卖所得价款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6、海关对属于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大宗散装货物溢短装数量,按照国际惯例掌握在货物总量的±5%范围内,但对原油、钢材等大宗散装货物的溢短装数量,在货物总量±3%以内予以免证验放。
小伙伴们,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进境货物溢卸误卸的一些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发现错误后应及时纠正,可提出申请,只要海关批准,就可以延期三个月办理退运出境、或申报进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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